为什么有委托借款
委托贷款的存在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国家利益和金融管理要求
银行大多是国有,如果允许社会主体随便互相借款,势必影响银行收益,所以禁止不通过银行直接相互借款。
部分社会主体金融水平比较差,通过银行可以由银行做一个审核。
通过银行做间接的金融管理,都通过银行委贷,就可以整体掌控到底脱离银行的借款规模有多大,避免民间借贷规模过大而未能及时发现。
风险较低
选择委托贷款而非直接借款主要是因为委托贷款风险相对较低,可以减少坏账率。
委托贷款通过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政府部门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依据委托人确认的贷款用途、对象、金额、期限、利率等代发并且监督使用,从而降低贷款风险。
资金利用效率
对于委托人来说,可以获得比银行存款更高的收益,使闲置资金得到更有效的利用。
对于借款人来说,可以更便捷地获得资金,特别是对于一些难以从银行直接获得贷款的企业来说,委托贷款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渠道。
对于受托人来说,可以赚取手续费,拓展业务范围。
满足企业间借贷需求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7条规定,委托贷款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委托贷款实际上相当于企业之间资金的拆借,但是由于我国《贷款通则》中明令禁止,在没有实际贸易背景下,不允许不同法人实体账户之间的资金进行转移,因此只能通过委托贷款来实现企业间资金的相互融通。
拓宽融资渠道
对于急需资金的企业来说,委托贷款可以帮助他们拓宽融资渠道,使企业不再拘泥于使用贷款、票据贴现等传统方式获取资金。
委托贷款的利率是由委托双方协商制定的,因此委托贷款的利率一般都要低于银行同期的贷款利率,从而大大地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节约了财务开支。
监管要求
在中国,委托贷款是影子银行的一种形式,可能增加金融系统风险,因此受到严格监管。
综上所述,委托贷款的存在主要是为了满足国家利益和金融管理要求,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企业间借贷需求,并拓宽融资渠道。同时,由于委托贷款可能带来一定的金融风险,因此需要受到严格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