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门店怎么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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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6 16:04:40
个体门店作为个体工商户,其纳税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查账征收
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
根据实际营业额申报缴税。
销售商品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缴纳5%营业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地方税根据实际交纳的增值税计算缴纳。
个人所得税按经营所得缴纳,实行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核定征收
税务部门根据个体户的月销售额、地段、面积、设备等因素核定应纳税额。
月销售额在一定额度以下(如2000-5000元)可能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定期定额征收
税务机关根据行业、地段、营业面积、员工人数等因素给个体户核定一个单月销售额。
开票金额不超过核定销售额的,不用交税;超过部分需按规定补缴税款。
电子税务局申报
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远程抄报税和纳税申报。
办税服务厅自助机
携带税控盘或金税盘到办税服务厅自助机办理纳税。
零申报
没有收入的个体门店也要进行零申报。
纳税的具体流程包括:
领取税务登记证。
根据经营情况确定纳税方式(查账、核定或定期定额)。
设置账簿,准确核算。
根据核定的销售额或实际营业额申报缴纳税款。
如有税控开票系统,完成远程抄报税。
登录税务局指定的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需要,通过签订三方协议进行网上扣款或到窗口缴费。
请注意,税收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具体纳税标准以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