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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胡某某,被执行死刑

3月28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贩卖毒品犯、洗钱犯胡某某执行了死刑。基本案情关于贩卖毒品的事实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罪犯胡某某因与陈某(另案处理)等人共同制造毒品被刑满释放后,于2018年7月,与陈某、周某某(均系同案罪犯,已判刑)共谋贩卖毒品牟利。截
2025-03-31 1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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