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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建平

龚建平,中国北京人,国际级足球裁判,因在2000年至2001年期间担任全国足球甲级队A、B组主裁判员职务期间先后9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7万元,于 2003年1月29日被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在龚建平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主动坦白交待了受贿的大部分事实,法院酌情从轻处罚。
2025-01-19 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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