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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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19:56:00
申请办理公租房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提出申请
属于本地居民的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其他人员在就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
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新就业人员或务工人员需要向所在单位申请。
申领表格并提交相应材料
申请人需要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提交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或丧偶证明。
提供收入证明,如工资单、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
提供财产证明,如银行存折、房产证等。
提供居住证明,如租房合同、房产证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明、残疾证明等。
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
相关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
复审
区管委会、主管单位应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作出复审意见后上报。
终审
终审符合条件的,需要公示10天,无异议后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轮候配租。
等待审核批示
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等待审核批示。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