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需要什么手续
民事起诉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材料:
民事起诉状
起诉状应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证据清单。
起诉状需按照被告人数提供副本,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
原告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函、律师执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为当事人的工作人员的,提交劳动合同、员工证明、工作证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证据材料复印件
证据材料需根据被告人数准备相应的副本,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所有证据材料应整理清晰,并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开庭时必须带上原件进行质证。
其他相关材料
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诉讼的,需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律师委托证明:如委托律师诉讼,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起诉费证明: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建议
提前准备:确保所有材料提前准备齐全,避免立案时因材料不足而延误。
咨询律师: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诉讼材料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注意时效:提交起诉材料后,注意法院的通知和时限,及时缴纳诉讼费并按时参加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