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庭
法庭的组成根据不同的审判程序和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人员: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负责主持庭审并指导审判程序。审判员:参与案件审理和裁判。人民陪审员:在普通程序中参与案件审理,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独任审判:由一名审判员独立审理案件。法庭工作人员书记员:负责法庭开庭过程的文字记录。当事
2025-01-13 00:11:00
法院通常由以下庭组成: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工作,如文秘、文电、档案、保密、保卫等。政工科:负责教育培训、法官培训计划、奖励条例实施等。研究室:负责调查研究、法制宣传、司法统计与分析等。立案庭:负责案件登记、立案、排期、送达和审判流程管理等。刑事审判庭:负责审判刑事案件。民事审判庭:负责审判民事纠纷案
2025-01-13 01:15:00
中级人民法院包括以下几类: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这些法院是根据省份或自治区内的地区划分的,负责审理该地区的案件。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这些法院是在直辖市内设立的,通常包括市辖区人民法院和其他按地区设置的法院,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等。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
2025-01-13 06: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