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时刻 | 直播带货很方便 法律“雷区”要避免!
如今,直播带货成为了一种
炙手可热的销售模式
主播们在镜头前妙语连珠
各种商品通过网络平台
迅速走进千家万户
消费者在享受这种
便捷购物方式的同时
如何避免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呢?
直播带货中的产品质量问题

作为生产者,应当对产品质量负责,确保产品质量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作为销售者,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如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直播带货中的虚假宣传问题

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用户评价等作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如有上述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虚构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等消费者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务。
直播带货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经营者不得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如上述行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部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直播带货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和商机
但无论是主播、商家还是消费者
都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避免陷入法律纠纷
只有合法合规开展直播带货
才能让大家买得安心用得放心
来源:西安未央法院
编辑:赵佳欣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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