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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怎么结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4:27:11    

当兵的人结婚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以下是详细的步骤:

个人申请

个人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如果符合特殊情况不到晚婚年龄申请结婚的,要在申请报告表中说明申请理由。

医学检查

申请双方到军队或地方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接受婚前教育和优生优育指导。军队体系医疗机构不具备婚前医学检查条件的,军队人员可就近到地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所需费用由军队人员所在单位卫生部门报销。

配合函调

符合结婚条件的干部、士官配合组织部门向爱人所在单位进行函调,了解对方的政治表现、社会关系和婚育基本情况。

办理登记

待回函、经政治机关审批并出具《婚姻登记证明》后,申请人双方到男(或女)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确定夫妻关系。

报告建档

领取《结婚证》后,申请人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报告,由党支部通知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育龄夫妇计划生育档案》,将《申请结婚报告表》、体格检查表归入个人档案,同时进行计划生育责任承包登记。

注意事项:

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当男女双方分别为军人和地方人员时,则分别适用不同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军队各级党组织和政治机关负有管理本单位军人婚姻的责任。

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适用于所有现役军人,无论是军官还是士兵,都需要严格按照这些程序进行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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