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居怎么过户
新民居的过户流程如下:
赠与合同与公证
双方需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明确赠与人将农村自建房无偿赠与受赠人,并且受赠人愿意接受这份赠与。合同内容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信息、赠与的具体条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需携带赠与合同、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处会对双方的身份、赠与合同的真实性、房屋的权属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出具公证书。这份公证书将是后续办理过户登记的重要依据。
申请过户登记
完成赠与合同和公证后,赠与人与受赠人需共同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在申请时,需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等。这些材料是证明赠与行为真实、合法、有效的重要依据,缺一不可。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严格的审核。他们会核实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审查赠与合同和公证书的真实性,调查房屋的权属情况。只有在确认所有材料都真实、合法、有效后,不动产登记机构才会办理过户登记,将房屋所有权从赠与人转移至受赠人。
其他相关手续
如果是通过买卖方式过户新民居,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通过、取得相关的法律文件和许可等。此外,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且需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以及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建议在办理新民居过户时,确保所有材料和手续都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双方权益。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