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银行接受什么动产质押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1:00:00    

银行接受的动产质押包括以下几类:

出质人所有的、依法有权处分的机器以及其他动产。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票据。

依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知识产权。

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包括合同债权、不动产受益权和租赁权、项目特许经营权、应收账款、侵权损害赔偿、保险赔偿金的受益转让权等。

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金钱、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

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存货

飞机、船舶、汽车等特殊动产,这类动产的特殊性在于其权属状态以登记而确定,其交易也须进行过户登记。

企业之机器设备、农业用具、牲畜,这类动产是企业或农人生产所必须,只能设立抵押之担保方式。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可能会根据具体政策和风险控制要求,对上述质押物进行严格评估和审查。建议出质人在选择质押物时,咨询专业律师或银行工作人员,确保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银行要求。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