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产假多少天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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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8 23:38:00
截至2024年,江苏省的产假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产假:
难产的情况下,产假增加15天。
多胞胎产假: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延长产假: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
综合以上规定,江苏省的产假为 158天,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难产的15天增加产假和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的15天增加产假,以及地方规定的30天延长产假。
建议:
用人单位应确保女职工享受158天的产假,并保障其工资待遇。
如果女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休假超过158天,可以根据医院证明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