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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规定流产假多少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18:33:00    

江苏省的流产假规定如下:

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

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

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或引产:

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怀孕满7个月引产:

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此外,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二款,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因此,江苏省的流产假天数根据怀孕时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建议在实际申请产假时,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定为准,并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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