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可以报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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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00:54:00
广州社保可以报销的项目包括:
城镇职工医保普通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规定标准为80%,实施基药制度且零差率销售的甲类药品为88%。
其他医疗机构:未经转诊为45%,经转诊为55%。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人·月。
门诊大病和慢性病报销标准
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三级医院1600元。
退休人员:一级医院280元、二级医院560元、三级医院1120元。
住院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三级医院1600元。
退休人员:一级医院280元、二级医院560元、三级医院1120元。
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基层选定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人。
居民:基层选定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人。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医疗费用、计划生育费用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异地就医
参保人到广东省外就医住院,符合申请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条件,已在广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了有效的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且持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可直接记账结算住院费用,无须先垫付统筹部分费用再回广州报销。
零星医疗费报销
通常情况下,参保人应在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属于基金支付的费用,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记账结算,无需办理报销手续。
建议:
参保人在就医时,应选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并确保符合相关医保政策,以充分利用医保报销待遇。
对于异地就医,务必提前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便顺利享受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