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土地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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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21:58:30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以下类型的土地可以划拨:
1.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办公用地。
安全、保密、通讯等特殊专用设施用地。
军事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
营区、训练场、试验场。
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机场、港口、码头。
军用洞库、仓库、输电、输油、输气管线。
军用通信、通讯线路、侦察、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标志。
国防军品科研、试验设施。
2.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城市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通信、绿化、消防保安等设施用地。
公益事业,如学校、医院、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等。
3.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石油天然气设施用地。
煤炭设施用地。
电力设施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铁路交通设施用地。
公路交通设施用地。
水路交通设施用地。
民用机场设施用地等。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划拨土地使用权通常是无偿的,或者仅收取象征性的费用,用于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以及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