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怎么换
渔船更换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报废旧船
提交必要的资料,包括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渔业船舶所有证和国籍(登记)证书注销证明、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注销证明、渔业捕捞许可证原件及注销证明等。
向县(区)海洋与渔业局提出报废申请,并按照安排的渔船拆解船厂进行拆解,获取《渔业船舶报废证明》和《渔业船舶报废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
注销相关证书
凭上述证明及渔业捕捞许可证、船检证书、船舶证书、产权证书、本人身份证到渔业(捕捞)股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
到渔政大队办理船舶证书注销证明和产权证书注销证明。具体办理地点根据船舶马力不同而有所区别,60匹马力以下的到县渔政大队,超过600匹马力的到市渔政支队船检科。
申请新船
填写《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并附上所有必要的资料,向县(区)海洋与渔业局提出申请。
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以上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县(区)海洋与渔业局签字盖章后报市海洋与渔业局,也可由船主或委托代理人直接送到市海洋与渔业局。
经市海洋与渔业局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转报省海洋与渔业局审批。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海洋捕捞渔船,必须经具有审批权的主管机关批准,由省海洋与渔业局在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内核定船网工具指标。
换证
新船获得批准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新的渔业船舶证书,包括船舶登记证书、检验证书等。
更换渔具
如果需要更换渔具,如渔网,应按照相关步骤进行更换,包括卸下旧线、准备新线、绕线、调整张力、绕满渔轮和固定线尾等。
建议在办理渔船更换手续时,详细咨询当地海洋与渔业部门,确保所有步骤和文件符合法规要求,以顺利完成渔船的更换过程。